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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保卫处部门职责

统筹协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,负责安全保卫、平安校园、安全生产、综合治理、校园秩序、治安案件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政保政审、技防监控管理、突发事件处置、校地关系和保安队监管及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安全监督职能,主要职责如下:

1、制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保卫工作经费预算,并推进实施。

2、贯彻落实《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,遵循教育规律,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、坚持政府负责、属地管理、家校共建、协会协同、综合治理的原则,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提供安全良好的安全环境。

3、统筹推进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工作。

4、统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,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。

5.统筹组织学校开展应急避险和安全防范疏散演练活动。

6.负责筹划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7.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,组织制定或完善学校消防、交通、治安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相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。

8.监督、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好消防安全管理、安全隐患排查、安全宣传教育、培训工作,随时掌握单位的安全动态,积极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。

9.校园智慧安防设施、消防设施控制系统设施的应用、技能培训与日常管理。

10.参与学校新建筑的消防 “三同时” 工作。(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)

11.严格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组织人员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,协助公安、国保、国安部门侦办各种相关案件。

12.加强与教育厅保卫处、政府综治维稳办公室、公安、国保、国安、消防、安监、城管等校地联动工作,保持良好的校地关系。

13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